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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开发区敲响全市“车改”第一锤 干部职工公车使用全面货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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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2-01 08:2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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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经济开发区的领导干部将告别“专车”。从2月1日起,除经审批留用的公务车辆和执法车辆外,该区其余公务用车全部停止使用,干部和职工根据职级发放个人公务交通费用。
1月30日,泰州经济开发区召开公车改革动员会。该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霍雨霞说,泰州经济开发区在全市率先推行“车改”,旨在从机制上切断公车费用膨胀的源头,探索一条以货币调节需求代替实物调节需求的新路子。
根据新近出台的开发区机关公车改革试行办法规定,今后,个人公务交通费由财政部门拨到各部门,按实报支,超支不补,节余留用。
对现有公用车辆,除选留部分车辆组建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外,其余将委托拍卖机构公开拍卖,拍卖所得全部收归区财政。以后,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也将逐步转变为市场化、公司化运作的企业。
据了解,目前,泰州经济开发区共有车辆34台,2006年全年车辆费用135万元,发放驾驶人员工资70万元,两项相加200多万元。霍雨霞说,通过车改,必须确保其后的财务支出明显低于车改前,减轻财政负担。
为防止车改后,出现“补贴照拿,公车照坐”,甚至部分公务人员滥用职权向下属单位要车等现象,动员会上,该区纪工委还与每个干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
该区规定,车改后,任何人不能以用车为理由影响工作,特别是不能延误重大应急工作,如出现上述情况,将严肃处理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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