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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报]泰州试行考察人选联合预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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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23 11:3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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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第2版]江苏省泰州市试行考察人选联合预审制度,提升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到目前为止,该市共对205名拟提拔为市管干部的考察人选进行了联合预审,其中有6名考察人选被暂缓任用,3名考察人选被立案查处。
联合预审一般在考察人选确定之后、考察工作开始前进行,由组织部门将考察人选名单及其基本情况以征求意见函的形式,送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向组织部门反馈考察人选在思想品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组织部门梳理汇总各单位反馈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考察。
为保证预审工作质量,该市纪委还建立了《拟选拔任用考察人选廉洁自律等情况内部预审制度》,指定了承办处室,细化了预审内容和程序,并根据预审结果,明确要求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意见反馈。去年6月份,该市纪委在对一批考察人选预审过程中,根据信访材料和查办案件中掌握的线索,对一考察对象进行进一步调查,该考察对象涉嫌违法违纪,取消了考察资格,并被立案查处。
该市试行的考察人选联合预审制度,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一项创新举措,改变了过去“人选考察之后,常委会讨论前征求意见”的做法。一方面,将监督的“关口”前移到考察工作之前,为纪检监察等部门充分履行监督职能,认真核实考察人选有关问题争取了时间;另一方面,拓宽了获取考察人选信息的渠道,对考察对象的了解更全面、更逼真,较好地避免了“边腐边升”“带病上岗”等现象的发生。(亚明 宝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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