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4月份起,泰兴市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廉政”准入,制定供应商廉政准入制度,建立供应商诚信档案。凡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都必须与政府采购中心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公开承诺“坚决执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自觉做到让政府满意、让用户满意、让社会满意。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政府的任何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承诺一诺千金,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不认真履行承诺,有行贿、欺诈、围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除按《政府采购法》进行处罚外,一律不得进入政府采购行列。(泰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