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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姜堰市大人、政协、纪委等党风廉政建设巡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专项巡查组,对全市33个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巡查,重点检查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落实行政许可职能“两集中、两归并”情况,同时检查“一把手”廉洁自律情况,确保反腐倡廉制度的规范执行。巡查工作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调查核实等方式进行处理。对在巡查中发现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单位,由巡查组督促其限期整改,市人大、市政协对整改过程实施全程监控,直至整改到位。巡查工作结束后,巡查组写出书面报告,将对被巡查单位的巡查意见和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评价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送,作为考核和使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市人大常委会将对照巡查结果,按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的原则,将各单位反腐倡廉的成效作为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免的重要依据。(姜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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