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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严把“六关”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
发布日期:2008-05-22 09: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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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兴市在农村公路建设纪检监察巡查工作中,严把“六关”,确保公路建设质量。一是道路建设标准关。严格按照省颁布的《农村公路建设实施细则》要求,对农村公路建设设计、论证、施工、管理等实施监察巡查,严格执行有关建设标准。二是施工队伍资质关。全程跟踪监督招投标过程,优选具备资质条件的施工队伍承建工程项目,并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禁止转包或分包施工。三是质量责任关。市政府分别与市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作责任状,明确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质量监理制、质量社会监督制和质量事故终身追究制。四是岗前培训关。定期举办各乡镇项目管理和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班,严格考评,持证上岗,考评不合格的一律实行待岗和转岗。五是质量监督关。市纪检监察巡查组、农路办定期抽检在建项目,通报检查情况,对部分指标不达标路段,下发停工函及时纠正,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坚决责令返工,同时聘请村民义务监督员加强日常施工质量监督。六是竣工验收关。根据《泰兴市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对每个竣工项目进行严格验收,做到建一条、成一条、杜绝“豆腐渣”工程。(泰兴市纪委干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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