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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全面推行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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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5-26 14:4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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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偶尔迟到、早退或外出有事不请假,在一些机关工作人员看来是“小事一桩”。而今在靖江机关部门,这些行为将会受到书面告诫,《效能告诫书》也将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4月底,靖江市正式出台《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给机关工作人员“上规矩”。
据该市纪委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该市自2006年就组织开展了“提高行政效能,建设高效靖江”主题活动,当时主要是通过效能问责来纠正效能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和谐因素,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机关部门中存在的一些违反工作纪律、上班迟到早退、有事外出不请假以及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等尚未达到党政纪处理程度的行为,往往是批评教育了事,缺乏一定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鉴于此,该市在效能问责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效能告诫。该市规定,机关工作人员若违反《提高行政效能 建设高效靖江的意见》,但尚未达到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程度的行为,如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贻误工作;迟到、早退或者有事外出不请假经指出不改的;上班打游戏、上网炒股;工作作风粗暴、态度蛮横;工作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故意刁难、打击报复举报投诉人的;要求服务对象承担规定之外的义务或变相索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将由其所在机关或同级纪检监察组织视情节作出效能告诫,《效能告诫书》将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此外,告诫情况还将直接关系到机关工作人员的年终考评,与综合考评奖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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