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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排污挂牌督办案“回头看”做到“四个不放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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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5-29 08:3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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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已连续3年开展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专项行动,曾经达标的企业是否会“死灰复燃”?市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近日决定,今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对挂牌督办过的案件组织“回头看”。
200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市纪委牵头下,我市重拳出击,铁腕治污,连续3年率先在全省开展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专项行动。通过挂牌督办,有效解决了一批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区域性、行业性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环境问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我市环境质量综合考核指数也提前达到省小康社会指标要求,成功创建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从近期群众信访和执法检查情况来看,污染反弹现象时有发生,个别污染问题在市领导小组交办督办下仍得不到彻底解决。因此,我们必须对3年来整治过的企业‘回头看’,以遏制污染反弹。”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何如松说。
领导小组要求各地、各部门对整治后出现超标排污的企业及时立案查处,连续两次超标的责令限产整治,连续两次以上超标的报请政府责令停产治污。已处罚企业仍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的要实施断电、断水等措施,确保停产到位。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要由政府牵头,部门各司其职,采取联合执法措施,彻底销毁生产设施。对影响饮用水地安全的污染源要立即整治,该关停的关停到位,该搬迁的搬迁到位,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强调,各地在“回头看”过程中要做到“四个不放过”:该追究不追究的不放过,该查处不查处的不放过,该移送不移送的不放过,该关停取缔不关停取缔的不放过。对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存在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法违纪,充当违法排污企业的保护伞,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据悉,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市(区)“回头看”工作进行检查和暗访,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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