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我市评选“十佳勤政廉政好干部” |
|
|
发布日期:2008-05-05 10:27:56 |
阅读次数: | |
|
本网讯:日前,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通知,对评选表彰泰州市第三届“十佳勤政廉政好干部”进行部署。
参加这次评选活动的范围为:全市县处级以下(含县处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评选标准为: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实绩突出、廉洁自律过硬和联系群众密切。
评选分为宣传发动、推荐申报、资格审查、组织评选、表彰和典型宣传等6个步骤,5月份正式启动。对最终评选产生的市“十佳勤政廉政好干部”,市委、市政府将召开表彰大会,授予荣誉称号,并明确其享受市级劳模待遇。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