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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开发区整治党员干部违建 行为不主动、自动拆违者将受党纪政纪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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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6-16 09:4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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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市经济开发区召开乡镇、园区以及所辖30个行政村的村干部大会,决定从即日起启动对党员干部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中,不主动、自动拆违者将受党纪政纪处理。
据了解,随着开发区项目落户增多、开发进程加快,少数党员干部与部分群众一起,大肆搭建违法建设,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破坏了党群关系,损害了党的形象。开发区决定,对在此次整治活动中自动拆除自家违法建设的党员干部,将不追究其责任;对消极对待、行动不积极的,将采取组织措施,其中涉及党员的将采取党纪处理,涉及干部的将采取调岗、降级等政纪处理。
该区要求党员干部拆违在本月底前结束。牵头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市经济开发区纪工委书记霍雨霞表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是对开发区主题教育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的检阅,必须一干到底,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
今后,市经济开发区还将尝试建立防违拆违的长效机制,实行镇村干部分片承包制,加强城管巡查,一旦发现违法建设,立即查处。加强防违拆违考核奖惩力度,成效与镇村干部、城管队员收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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