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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泰州市监察局
泰州市人事局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审计局
泰纪发[2008]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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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肃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区党委、政府、纪委、组织部、监察局、人事局、财政局、审计局,市委各部委、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为严明纪律,确保我市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稳步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政策,加强各类津贴补贴发放管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资和津贴补贴政策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突破规定,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国家、省、市统一工资、津贴补贴政策之外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严禁提高津贴补贴标准,扩大发放范围。在规范津贴补贴期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各种名义突击发放钱物。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凡列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范围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一律停止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待规范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津贴补贴资金来源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违反规定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不得违反规定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不得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坐支和挪用应当上缴的各项收入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不得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顺利推进。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承担起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领导责任。凡违反规定自行新增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扩大发放范围的,对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行为。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执行津贴补贴政策情况的考察;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强化对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格预算约束;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津贴补贴管理和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津贴补贴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在规范工作中发生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
中共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泰州市监察局 泰州市人事局
泰州市财政局 泰州市审计局
2008年9月18日
主题词:规范 公务员 津贴补贴 纪律 通知
抄 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市委、市政府
中共泰州市纪委办公室 2008年9月18日印发
(共印1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