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制止公职人员违规收受礼金礼券行为 确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市廉政办负责人答记者问
“廉不廉,看过年”。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如何做好“两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切实防止各种消极腐败行为的发生,营造欢乐、祥和、廉洁的节日气氛,日前,记者采访了市廉政办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特别重视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答:中国是礼仪之国。春节作为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期间访亲探友,使亲情和友情得到充分体现,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无可厚非。但是,一些人为了感谢他人或达到其他目的,往往借机以探视、看望、慰问等名义给国家公职人员送钱送物送卡送券;一些党政机关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也相互宴请、甚至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一些国家公职人员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费旅游,甚至借机收受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等。这些现象俗称“节日病”,严重地败坏了党风政风,恶化了社会风气。从近年来我们查处的国家公职人员受贿案件看,大部分受贿行为发生在春节期间,春节成了国家公职人员滑向腐败的高危节日。另外,2012年元旦、春节又有其特殊性,市、市(区)两级人大、政府、政协及乡镇人大、政府换届选举工作已陆续展开,极个别党员干部有可能借“两节”之机以拜年等名义拉票贿选、跑官要官。所以,我们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明纪律、警示在前、加强督查,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和换届环境,同时,也能为全年反腐倡廉工作起好步、开好头打下良好基础。 问:请您详细介绍一下开展制止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收受礼金礼券专项工作的主要内容? 答:严禁国家公职人员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是对国家公职人员一贯的纪律要求。早在1993年,中央就下发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的通知》(中办发[1993]5号),2005年省委、省政府专门下发《关于严禁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礼品的若干规定》(苏发[2005]6号)。这些文件中明确“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和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的,要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中纪委今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中纪发[2011]19号),再次强调严禁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任何形式的商业预付卡,收受商业预付卡又不按规定及时上交的,以收受同等数额的现金论处。前两年“两节”期间,我们开展了制止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收受礼金礼券专项工作,总体看,收到一定效果,“两节”期间共有150人次主动上交礼金礼券75万余元。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我们将继续开展这项工作,国家公职人员要主动拒绝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要及时上交。为便于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人员的自查自纠,我们在“泰510”廉政账户的基础上,增设了卡(券)廉政专柜。违规收受的钱款,仍然直接到工商银行泰州分行各营业部、分理处、储蓄所缴纳;违规收受的各类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卡(券)直接到工商银行泰州分行营业部卡(券)廉政专柜上交(地址:青年北路188号)。另外,靖江、泰兴、姜堰、兴化、高港等市(区)纪委也在当地工商银行增设了卡(券)廉政专柜。希望违规收受礼金礼券的单位和个人,主动查纠。举报电话:86886300,86886380。 问:请问对党政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有哪些具体要求和纪律规定? 答:省市纪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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