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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制止公职人员违规收受礼金礼券行为 确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发布日期:2011-12-31 15: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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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门下发了通知,提出了“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严明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各种不廉洁行为发生;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的四点要求。
    2010年初,中央颁布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八个禁止、52个不准”的规定,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的原则,其他国家公职人员也要参照执行。针对重大节日容易发生腐败行为的特点,各级党委、政府、纪委也作出了一些具体纪律规定。我们今年下发的《通知》中,结合上级要求提出了“九个方面”的纪律规定,具体是: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严禁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以及在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和酒后驾车;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敛财物;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
    问:请问我市将如何落实这些规定?
    答:市纪委、市监察局主要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及早部署,明确工作要求。把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检验往年、谋划来年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通过文件、会议等途径进行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从严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醒防范在先。我们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中央和省、市纪委有关“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通知要求,大力营造“廉洁过年”氛围;给全市所有县处级干部寄送印有廉政格言的贺卡,同时我们决定从明年1月份起,通过短信方式每月10日定期向所有县处级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各地、各部门也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上党课等形式加强宣传,从而做到提醒教育在前。三是加强督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我们将通过联合检查、专项督查、信访举报核查等措施,对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制止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收受礼金礼券专项工作。对顶风违纪的行为从严查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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