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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荣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日期:2007-01-07 2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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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在7日下午召开的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市纪委、监察局被中央纪委和国家人事部、监察部联合表彰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近五年来,市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心,始终抓住“发展经济、善待百姓”这一主旋律,按照“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理念和“干一项成一项巩固一项”的工作标准,选准着力点和切入点,既抓工作的整体推进,又抓工作的重点突破;既抓基层经验的典型培植,又抓亮点工作的效应放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较好地实现了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并进。多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先后有18项工作受到市级以上表彰,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被评为 “十佳人民满意机关”。2006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光荣称号。“主动出击,分阶段突破重点领域案件,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全面推行党政干部下访工作制度”,被省纪委、省监察厅评为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党政干部下访、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专项行动、环保信访听证等工作在全省甚至全国推广。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国华在参加表彰大会后说,在省委省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牢记宗旨,大胆履职,成绩显著,无愧于泰州五百万人民的充分信任,无愧于泰州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支持,无愧于纪检监察岗位赋予的神圣职责。他指出,在荣誉面前,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继续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持之以恒地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据悉,此次中纪委、人事部、监察部联合表彰的,是十六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我省仅有南京、苏州、泰州3家地级市纪委获先进集体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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