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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城中工商所:构筑“和谐监管”新模式
发布日期:2009-04-20 09: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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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堰市淤溪镇肖某因非法经营,被海陵区城中工商所执法人员查处。之后,工商干部指导其办理了营业执照,并帮他出谋划策,扩大生产规模,使线切割机床由最初的2台发展到现在的5台,经营面积也由最初的30平方米扩大到100平方米,经营额达百万余元。现在,肖某逢人就讲,他的发展是得益于城中工商所人性化的执法。
    这是该所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创新监管理念,推进以人为本的“和谐监管”新模式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城中工商所切实加强工商队伍建设,提高市场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探索出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和谐统一”的监管新模式。
    执法,锁定“服务发展”理念。从“管理者”角色向“服务员”角色转变,从低层次的言语热情向高层次的为监管对象排忧解难发展,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监管,实现监管与服务相统一;创新服务举措,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维权,彰显“关注民生”理念。关注民生,关心弱势群体,积极为弱势群众维权、服务。该所认真贯彻中央有关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积极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对确有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减免个体管理费,帮助其发展壮大;积极落实中央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利用工商职能优势帮助农民朋友生财致富。
    惩罚,贯穿“人性化执法”理念。推行“首违预警免罚制”,对首次轻微违法者实行预警教育,免予处罚;在执法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耐心做好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杜绝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避免激发矛盾,引发冲突。在依法执法的基础上,改进执法方式,增进与执法对象的沟通、理解,减少执法冲突,提高执法效率。
    据悉,该所先后被市、区评为“文明工商所”、“文明单位”、“十佳基层标兵站所”、“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集体”,其监管的泰州税东街被市政府命名为 “无假货示范街”。(申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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