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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指南
发布日期:2005-10-21 16: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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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机关及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全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利用行业特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等不正之风问题,可以投诉。 具体范围是: 1、 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2、违反规定 加重农民、企业负担问题。 3、 部门、单位利用执法权、管理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4、 公路河道“三乱”问题。 5、 教育乱收费问题。 6、 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以及到下属单位私费公报等问题。 7、基层站所以及 其他行业不正之风问题。

 

进行投诉:jfts@tzlz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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