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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腐”后继两主任收受贿赂被判刑
发布日期:2007-12-07 15: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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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兴化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兴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管理中心原主任周定安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陈凤俊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经查,2004年4月至2006年,兴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管理中心原主任周定安、原主任陈凤俊,利用负责兴化市时代广场人防工程现场管理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收受贿赂人民币37000元和20000元。(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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