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泰州
|
委局概况
|
书记局长信箱
|
政府信息公开
|
文件下载
|
廉政歌曲
|
在线投稿
本地动态
高层速递
图片报道
廉政法规
勤廉风采
警钟长鸣
板桥竹风
廉政时评
基层站所
九州撷英
荣誉展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集体大接访
标题
副标题
全文
作者
关键字
导航
来源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警钟长鸣
> 正文
前“腐”后继两主任收受贿赂被判刑
发布日期:2007-12-07 15:48:39
阅读次数:
近日,兴化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兴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管理中心原主任周定安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陈凤俊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经查,2004年4月至2006年,兴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管理中心原主任周定安、原主任陈凤俊,利用负责兴化市时代广场人防工程现场管理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收受贿赂人民币37000元和20000元。(兴纪)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 邮编:225300 电话:0523-86886339 传真:0523-86886303 | 苏ICP备05016081
Copyright © 2005-2008 www.tzlz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共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技术支持:华夏网络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