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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日前,泰兴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季润民、熊亚中、季旺、叶松等4位中学校长受贿案。
季润民,原任泰兴市济川实验初中校长。2001年至2008年期间,季润民先后多次收受贿赂计26.8万元,为他人在承接工程、付取工程款给予帮助。泰兴市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熊亚中,原任泰兴市西城初中校长。1995年至2008年期间,熊亚中先后多次收受贿赂计16.2万元,为他人在工程发包、工作调动、学生入学等方面给予关照。泰兴市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季旺,原任泰兴市第三高级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2003年至2007年期间,季旺先后多次收受贿赂计24.6万元,为他人承接工程、付取工程款、贷款等给予帮助。泰兴市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叶松,原任泰兴市第三高级中学校长助理。2004年至2007年,叶松先后多次收受贿赂计7.3万元,为他人承接工程、付取工程款等给予帮助。泰兴市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根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泰兴市纪委给予4人开除党籍处分。(泰纪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