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湖南多管齐下确保水利投入稳定增长 |
|
|
发布日期:2011-10-11 10:40:49 |
阅读次数: | |
|
“原先一发洪水田就被淹,只能种单季稻,收成还不能保证。现在水渠疏通之后,旱能灌,涝能排,种双季稻没问题。”面对前来考察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情况的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第五检查组一行,正在田地里耕作的湖南省衡阳县台源镇农民刘恒金兴奋地说。 刘恒金所感受到的变化,正是当地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定,推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直接成果。 湖南省境内河流众多,拥有5公里以上的河流5300多条,境内径流总长度43000多公里,可以说,水情是湖南重要的基本省情。有关资料反映,湖南的病险水库数量约占了全国的五分之一,每年频繁的旱涝灾害,给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必须下大力气把水的问题解决好!年初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以后,湖南省委省政府确定了构建六大体系的治水目标,即构建洞庭湖和湘资沅澧四水流域防洪保安体系、城乡统筹饮水安全体系、服务现代农业的水利保障体系、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水资源水环境生态体系、廉洁高效的水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引领水利发展的技术人才支撑体系。 蓝图绘就之后,接下来的关键问题便是如何为工程建设引入充足的“活水”——资金。 “自2011年开始,各级财政每年新增水利建设的投入资金要和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保持同步”,湖南省政府常务会议就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作出了明确决定。部分地市还自我加压,如衡阳市提出水利投入今后每年的增长要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 在一些地方的公共财政中,土地出让收益所占比重很高,如果用好这笔钱,无疑将为水利建设注入强劲动力。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各地“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该政策执行情况亦是此次中央检查组检查的重要内容。湖南省专门出台了《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中央的要求作了明确部署,同时,还对资金的计提口径、科目设置、适用范围、预决算管理等作了具体规定。 对于一些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湖南省在《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中规定,其须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按不低于15%的比例划转水利建设基金,以保证对水利建设的资金投入。 “‘十二五’期间,全省水利投入规模将达到1471亿元,其中争取中央投入668亿元,各级配套567亿元,社会资金投入236亿元。”湖南省水利厅副厅长詹晓安告诉记者。 兴修水利保民生,为有源头“活水”来。随着一股股资金的“活水”注入三湘大地,这部科学治水的壮美篇章必将书写得更加辉煌。(中国纪检监察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