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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全面推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
发布日期:2008-04-18 11: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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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思路及措施:全面开展创建“勤廉合格示范村”活动,2007年启动,用三年时间,力争80%以上村达合格村,50%以上村达“示范村”标准。对“合格村”、“示范村”创建,从班子廉政建设、监督体系建设、村务公开工作等七个方面,细化了21项标准,“示范村”还在“合格村”的基础上,设立了提高性标准。同时设立一票否决条件。制定完善了“合格村、示范村”考核评分标准,“合格村”由乡镇考核,报市备案;“示范村”由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小组联合考核。创建结果一并列入乡镇党委目标管理考核。对创建不达标的实施责任追究。
    具体实例及成效:目前,全市各乡镇按部署要求,先行抓34个试点村“双创”工作,2007年底每个乡镇已建成1-2个示范村。市纪委常委采取分工挂钩联系方法,指导乡镇抓好试点及推进,督促创建工作落实。省纪委《纪检监察动态》第20期专刊介绍了我市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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