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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权力运行 打造阳光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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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8-02 15:1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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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规划局整体推进“阳光规划”建设,既加强了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也使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社会形象大为改善。
健全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该局始终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规划行政许可权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依法理顺管理体制,由市局统一实施规划行政许可权,并逐项编制运行流程图向社会公开。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在规划宏观决策层面,建议市政府建立了市规划委员会,健全了议事规则;在规划行政许可环节,建立了规划项目业务会办会和技术方案审查会“两会”决策机制;在规划编制环节,采取公开招标或邀标的方式确定规划编制单位。规范公示听证,出台了规划公示实施细则,对涉及公众利益的所有规划许可项目实行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制度,同时对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出台专门规定予以规范。
围绕重点设防,依法严格监管。健全配套制度,对房地产项目的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各项主要技术指标予以严控。同时明确,规划方案一经批准,不得变更。确因政策、技术等原因必须变更的,必须以不牺牲相关权益人的利益为底线。2007年,又出台《关于加强建筑容积率规划管理的通知》,对各类建筑物层高与容积率的计算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坚持公开透明,对每块上市竞拍的土地依据控规合理确定规划条件并向社会公开,对房地产项目向社会公示平面设计方案,对各种建筑设计方案容积率的计算方法作出详细规定,容积率调整的条件和程序公开透明。所有房地产项目调整容积率的,均经过市规划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市规划委员会讨论,报请市政府批准。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紧紧抓住项目审批、施工放线、工程巡查、竣工验收等主要环节,对容积率指标予以严格监管。
改进服务方式,营造和谐环境。利用现代科技,办好局网站,坚持每日回复网民留言。与泰州日报社联办“和谐规划,美好家园”网络互动,并且多次走进“行风热线”,耐心解答市民咨询,虚心听取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解决市民提出的各类问题。服务经济发展,提高服务效能,探索建立了工业项目规划服务“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大力开展创建“和谐规划服务社会”优质服务品牌活动,鼓励各处室、分局创新工作,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优质服务品牌。改进服务方式,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泰州市城市规划诚信管理制度》,并制定了《规划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外发布了《六条行业禁令》。坚持干部下访制度,主动上门为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市区30强企业、社区群众及时提供规划服务。(市规划局纪检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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