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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兆 明 小 朱
“十五”以来,市人防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发展为主线,以“为民、务实、清廉”为要求,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为方针,廉洁务实促发展,开拓创新铸辉煌,人防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在第五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上,市人防办被评为全国人防建设先进单位,受到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的表彰。
大兴廉政之风,努力建设“廉洁人防”
事业要发展,廉政是保证。近年来,市人防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惩防体系,努力营造人防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环境。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以廉政为主题的读书交流、知识竞赛等活动,过年过节发送廉政信息,党员干部人手一张廉政卡片,中层以上干部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并开展以“吸取教训、剖析根源、推进发展”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制定《关于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4、2、7”人防廉政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表》,明确“一把手”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组班子成员坚持身教在先,言教在后,切实做到权为民用,廉为民守。对重点部门和岗位,市人防办采取领导下访、定期走访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被服务单位的意见,对所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通过教育和制度的约束,有效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有力保证了我市人防事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
同时,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效率提高、人防建设环境改善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与行政监察两种职能,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在全办建立《机关作风建设和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并将绩效考评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等活动有机结合,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有效地增强系统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
2004年我市人防指挥所和地面指挥中心上马建设,市人防办专门制定《人防工程项目建设实行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控的有关规定》,做到工程未开工,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先上墙。对该工程所有招投标项目邀请市纪委和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参与每一次工程项目招标和业务考察,工程监审组对每一个招标项目进行反复对比和比较,坚持杜绝由领导和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确保工程建设优良、干部廉洁优秀。
大兴开拓之风,努力建设“创新人防”
坚持创新发展,是我市人防办始终坚持不懈的目标。根据党中央对新时期人防建设“战时能力强、平时作用大”的要求,全办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不断破解新时期人防建设管理难题,在抢抓机遇中赢得发展的先机,在开拓创新中增强发展的活力,使我市人防建设呈现出勃勃生机。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市人防载体小、基础差、底子薄,“九五”期间,人防建设在全省人防系统排位垫底,人防指挥通信建设远远落后于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面对举步为艰的发展困境,新的领导班子没有裹足不前,而是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以解放思想为“第一程序”,以思路创新为“第一抓手”,以破解难题为“第一目标”,以城市建设和发展实际为“第一信号”,在全系统大力弘扬“沙滩纤夫”精神,全力锻造人防事业发展的新通道。
为有效遏制人防工程建设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市人防办对原有工作机制进行大胆改革创新,将工程建设、资金筹集、行政执法实行“三位一体”、“捆绑联动”、“一个龙头出水”、“一站式服务”工作模式,使人防工程“以建为主、以收促建”的工作原则得到有效的贯彻,实现了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与建设资金筹集的双赢绩效,在全省创造出鲜明的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特色。
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市人防办提出了“建立与社会互动机制,拉动人防工程建设”的创新思维。在互动机制中人防部门总是先动、真动、动到位。大力发展人防工程建设社会投资主体多元化机制,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人防工程,从而破解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的资金难题。人防“综合结建率”由“九五”期间的不足30%,2006年提高到98%。社会人防工程建设实现了由“要我建”到“我要建”的历史性转变。
大兴实干之风,努力建设“服务人防”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2000年以来,市人防办紧紧围绕“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廉政高效”的要求,勤奋敬业、求真务实、奋力拼搏、不辱使命,以强烈的政策导向、严格的行政措施、规范的工作程序和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严格做到“三不违”和“三不动”,即:法律不违、政策不违、标准不违,人情不动、利益不动、诱惑不动。除社会公共事业市政府特批项目和上级文件规定免收和减缴的项目外,没有出现一例对人防工程免建或减建、人防建设资金免收或减收的现象,筹集范围实现市区“无缝隙覆盖”。人防工程建设增幅和人均占有量分别列全省第4和第6位,成为全省人防建设发展最快的城市之一,得到国家人防办和省人防办领导的充分肯定。
人防建设的社会“公益性”与市场的“功利性”始终是一对矛盾,如何在市场的“功利”中最大化地实现人防建设的“公益”效益,市人防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以诚信为原则,以“如果我是投资者”换位思考,真正做到想投资者所想、急投资者所急。市人防办专门组织技术人员,对每一个报建的人防工程项目,按照人防工程建设的最佳设计要求和最经济投入,对设计图纸认真进行审查修改,为投资者最大限度地降低造价。市人防办先后帮助鹏欣丽园、鑫龙家园、财富广场、市行政审批中心、市教育局培训中心等几十个建设项目的人防工程进行设计图纸修改,降低工程造价少则十余万元,多则近百万元,受到建设单位和投资者的广泛赞誉。
大兴法制之风,努力建设“法治人防”
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是人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人民防空法》和《江苏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颁布后,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防工作的意见》、《泰州市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筹集管理规定》、《泰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初步建立起我市人民防空法律法规体系。
2002年,在泰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市人防办被市政府第一批确定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2004年市政府批准市人防办提出的关于人防建设管理的5个行政审批许可项目第一批实行行政许可授权。2005年,该办行政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依据、行政处罚依据、行政征收依据得到市政府确认,并向社会公布,使我市人防建设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人防法制宣传深入扎实开展。经市政府同意,每年10月29日《人民防空法》颁布日为全市人防警报试鸣日。结合纪念《人民防空法》颁布,全市每年都要开展大型人防法律法规宣传周活动。《人民防空法》被列入全市“四五”和“五五”普法必学法律,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被列入全市国防教育体系,使人防各项法律法规逐步深入人心,社会各界人防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沧海横流,几度大潮磅礴;斗转星移,几度风雨兼程。回顾过去,泰州市人防事业的履历表上留下了每一位参与者辛勤汗水,忠实记录着他们勇于奉献、敢于拼搏的足迹。展望未来,泰州人防事业前景广阔,它将在新世纪的大道上继续挺进。
(作者单位:泰州市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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