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创新是领导干部干事兴业的灵魂--靖江市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何能 |
|
|
发布日期:2008-07-08 09:25:23 |
阅读次数: | |
|
很高兴能够作为领导干部的代表,向大家汇报我的工作和思想。我在法院工作了20多年,从书记员、审判员、法庭庭长,成长为基层法院院长。我觉得,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绝不能做贪官、做懒官,更不能做庸官,否则就会贻误事业。组织上把我们放到一定的位置,尤其是主要领导的位置,就是希望我们为党、为人民干出一番事业。如果光想着守住摊子、不出事情是不够的,光有“不怕苦,不偷懒”的劲头也是不够的,必须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保守、不畏难”, 以伏枥之壮心干工作,以诸葛之机巧谋全局,以关张之勇猛求突破,才能做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创新,必须以一流的队伍做底子。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领导干部不是千手观音,未长三头六臂,没有一支坚强有力的队伍作保障,那就是许褚打仗,赤膊上阵,难有作为。抓队伍必须抓住核心,创新办法,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长期的基层工作使我深深地体味法官工作和心理上的双重压力,质效指标考核、错案责任追究、满意度测评,常常压得大家喘不过气来,整天担心受怕,怕办错案,怕当事人不满意,怕被无端猜疑。这些压力得不到疏通,工作就没有激情,创造性就难以发挥,甚至容易在廉洁上出问题。我做了一项调查,靖江法院100多名干警,有不少家庭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干警的工资,虽不富足,但也衣食无忧,如果一人出事,就是毁了一家,我这院长也不好交代。我创新业绩评价模式,实行工作评语制度、工作点评制度、通报表扬制度,让每个人的每一点成绩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赞扬。实行人性化管理,积极为干警办实事、办好事,解决实际困难。针对法院系统腐败案件多发于人情案、关系案的实际,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说情登记制度、法官与律师关系登记制度,执行人员不得经手执行款、外出办案不得向相关单位预借和报销出差费用、法官与律师不得私自会见、办案人员不得自行委托鉴定等一系列隔离制度,被省高院全面推广。同时,我还和班子成员一起,致力于上下左右的协调沟通,让社会公众了解法院,理解法院,为法官公正司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我任院长六年来,投诉干警的信访件下降了85%,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违法案件,全院涌现出了全国人大代表、“法官妈妈”陈燕萍,全省优秀人民法官金玲等一批先进典型,我院先后被表彰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全省首批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单位,全省执行工作、刑事审判工作、民商事审判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一等功两次,我被表彰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院长。《人民法院报》在头版头条介绍了我院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
创新,必须胸怀全局。一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如果满足于管好自己,种好责任田,不能跳出部门的小圈子,为全局工作出好点子,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自己的最大能量,就是因循守旧的机械劳动,明哲保身的部门主义。
案件是社会矛盾的晴雨表,到法院时常常已不可调和。尖锐的社会矛盾,以个案形式进入法院,但其背后掩藏的可能是即将爆发的共性问题。如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一推了之,不仅政府会处于被动,自己也良心难安。我到靖江工作后不久,就遇到了一起大规模集访。一家乡镇企业的退休职工,因企业改制,厂方提出按照政策只能一次性支付5000元补偿,无奈之下提起诉讼,希望满足自己“老有所养”的基本要求。看着满怀憋屈、情绪激动的上访者,我敏感地想到,全市有多少家企业改制,就可能有多少起这样的事件。我当即表态:给我一个月时间,给你们一个圆满的交代。随后,我组织人员,用半个月的时间先后到全市12个镇、市委农工办、市劳保局等单位进行调研,走访了150多名乡镇企业职工,摸清了全市乡镇企业的现状、职工的性质、改制中对企业退休职工的安置政策等情况。全市当时大量镇村企业资不抵债,土地、厂房闲置,一方面基层政府包袱很重,工人上访不断;另一方面企业发展用地矛盾突出。企业不死不活,把不少地方领导的精力耗在里面,整天忙于应付矛盾;把大量的劳动力吊在里面,上班没活干、没工资,回家没说法、没保障。我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关于靖江市乡镇企业改制退休职工安置情况的调查报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题听取了汇报,并就此立即启动了相关工作,在全国农村社会保障的法律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制定实施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使个案暴露出的普遍性问题从源头上得到彻底解决。与此同时,我大力推进破产清算工作,先后对全市93家企业实施破产,盘活了数十亿的存量资产,不仅为全市5万名乡镇企业职工解决了后顾之忧,也为新一轮发展注入了活力。
2005年初,中央出台1号文件,全面免征农业税费,仅我市一年就是8000万元,这块“蛋糕”应由谁分享,我意识到可能会有新矛盾:原来种地成本高,一些农民把土地低价流转承包,现在新政出台,种植效益提高,可能要反悔。几天后,果然就有人打着“还我土地”的横幅到政府集访。我获悉后,进行了思考。这个问题政府难以处理,最后很可能进入司法程序,使法院走入两难境地。维护合同,就意味着惠农政策的实惠农民得不到;解除合同又与法律相违背,也使投资者损失惨重,影响投资环境。我主动向领导提出司法调解前置的建议,得到同意后会同有关部门分头做工作,劝说经营者舍小利得大益,提高承包租金,把政策的优惠部分补给农民,并随着政策的调整而调整;劝导农民树立诚信意识,不得用过激行为侵害承包者的合法利益。同时建议有关部门按照调解意见组织签订补充合同,并明确规定承包者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保障承包期满后可以复耕。由于处置及时,全市没有再发生土地流转群体事件。
这几年来,我牵头建立了社会矛盾防范预警机制,根据一段时间的案件受理情况,对影响社会发展、稳定的普遍性的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先后提交了十几项专题报告,牵头召开了农村房屋拆迁司法介入研讨会、破产工作联席会、金融维权恳谈会等,保障了全市重点工作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我院运用司法建议完善政府公共决策的做法,予以高度评价。
创新,就是要敢于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私搭乱建是城市建设的“毒瘤”,老百姓深恶痛疾,党委政府也深感头疼。在司法实践中,我发现拆违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行政机关手段有限,行政命令法不责众,违法建设难停,“停工通知书”往往成了“催工通知书”。二是容易诱发群体事件。行政机关强拆常常是搞大动作,以人多对人少,相对人对抗情绪强烈,现场难以掌控。三是周期长、代价高。对建法建设从行政机关立案查处到申请法院执行,一套程序走下来至少3个月,如果再诉讼、复议,时间会拖得更长,这时老百姓房子早已建起来,一旦执行,辛辛苦苦很多年的积攒一下子就没了。我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由司法介入拆违工作。很多同志都劝我:上级法院有文件,拆迁、拆违工作尽可能不介入。这个烫手的山芋还是不接为好,免得惹火烧身。但我认为,政府发展经济、搞城市建设是为了老百姓,和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是一致的。如果司法提前介入,不仅可以钝化矛盾,而且可以减少损失。经过调研,我组织制定了行政命令强制执行办法,创造性地将行政命令纳入到非诉行政执法案件受理范围,行政机关只要发现违法建设行为,下发“停工通知书”后,就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经审查后,只要基本违法事实存在,就裁定准予执行并立即启动司法强制执行程序。从部门申请到法院发出强制执行令,最快24小时内可能完成,不仅有效地破解了违法建设难停、难拆的问题,而且通过司法介入,促使部门规范行为、依法行政。
实践使我深深体会到: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知易行难。对于领导干部而言,这个难,不在能力,而在关键问题的把握上;不仅需要勇气,也需要智慧和底气。
首先,自身要过得硬。改革创新,总会涉及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难免会得罪人。这些人肯定会盯着你。但我坚信,只要自身过得硬,顶多是增加了几个监督者而已。工作中,我始终做到“四不”:一不收礼受贿。几年来,我登记并退还的礼金五万多元,礼品、购物卡近十万元。今年独生女儿结婚,我利用双休日在姜堰悄悄举办婚宴,单位同事和靖江的朋友没有一个知道,有一个企业老总探得消息,赶去送上一份贺礼,我立即叫人登记、退回。二不涉足娱乐场所。无论是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在工作之余,我都穿着法官服,时时刻刻形成一种约束。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每天就是从宿舍到单位、从单位到宿舍“两点一线”, 找我谈工作很容易,找我搞歪门邪道很难。2004年,某拍卖行未列入省高院鉴定机构名录,为了拉业务,托人找到我,被严词拒绝后,派社会上的人对我进行跟踪、盯梢,甚至安排不明身份的女子对我进行骚扰,前后达一个月时间,最后一无所获。三不参与赌博。领导干部有不良嗜好,就容易被拉下水。四不奢侈浪费。2003年到靖江工作后,作为异地任职的外派干部,我将办公区内闲置的两间房简单收拾后作为自己的宿舍,一住就是三年,除了正常的接待,就是吃快餐盒饭。直至法院需迁址重建,才在市委领导的关心下,搬至外派干部集中居住的国税局招待所。作为单位一把手,我不直接分管、财物,院里每一笔钱支付,都经党组集体讨论,并向全院干警公布。作为一名法官,我看到了腐败者从权力巅峰到失去自由的心灵之痛,家散人离的悔恨之泪,也深切地理解了清廉的快乐:幸福之乐、和谐之乐、天伦之乐。自己有一个体面的工作,家人有一份稳定的收入,坦坦荡荡,其乐融融。
其次,位置要摆得正。一要正确看待自己。像我这样的年龄,自认为“提拔嫌老,退休嫌早,做点事正好。”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自己的官位,看事业重如山,对于自己的进退去留要看的开一点,不要斤斤计较,更不要怨天尤人,组织和群众自有公论。二要正确处理部门与全局、部门与部门的关系。部门一把手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视发展大于天,对于部门的得失损益要看的淡一点,事关全局的事情要竭尽全力去做,事关其他部门的事要主动协助去做,绝不能睡热炕、看冷铺。三要正确对待群众。我的父亲是为党工作了一辈子的老同志,他跟我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老百姓不容易”。每当看到群众求助的目光、委屈的泪水,我就会想到老父亲的嘱咐。走上工作岗位以来,我没有拒绝过一个上访者。每一次接待群众上访,都让他们满意而归,连一些上访缠访老户也在我的感化下停止上访。
第三,底线要守得稳。一是不能以违法为前提。创新,是在法律范围内,破解法律处理实际问题的盲点,不是盲目蛮干。身为领导干部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逾越了法律这条红线,就会付出沉重的代价,得不偿失。二是要维护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解放思想,往往不是写在纸上的教条,而是体现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体现在权衡利益的取舍上。2003年,我院决定司法介入靖江上海城地块棚屋区改造,当时,极个别人开出“天价”拆迁条件,拆迁一拖半年,投资方无法进场,政府按日支付违约金,数千名已拆迁的群众安置在外等待如期回迁。我们权衡的就是几个人和几千人,乃至全局利益的轻重,在维护拆迁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障了市政府重点工程的顺利开展。现在,上海城已经成为我市最繁华的商业区,实践证明,我们的判决是正确的。近三年来,全市拆迁面积28万平方米,拆违1392起、面积7万平方米,保证了沿江开发和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改善了市民的居住、出行环境,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
各位领导,我深感自己做得还很不够,还需要加倍努力。说句实在话,我已经50多岁了,作为一名在靖江工作的外乡人,我和靖江人民一起,对靖江的快速发展有着同样自豪感、成就感,因为,在这块土地上,我既品尝了参与的酸甜苦辣,更收获了奉献的价值、奋斗的快乐。我感到: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在家要做个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绝不能有愧于父母妻儿;在外要做个好党员、好干部、好公仆,绝不能有愧于党、有愧于民、有愧于天地良心。只要每个党员都把人民记在心间,人民就会把我们伟大的党高高举起!
(此文系何能同志在6月30日市十佳勤政廉政好干部表彰大会上的发言)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