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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教育均衡保障教育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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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4-07 14:4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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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之乡泰兴传来一则消息,从今年秋学期起,将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加快实现招生政策、师资配备、教师福利、办学条件“四公平”,以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泰兴的举措具有普遍意义。
教育的均衡发展不算一个很新的话题,但推进落实似乎并不容易。特别是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合理不公平,导致“择校”之风“长盛不衰”,几乎成了一种“教育畸形”。这些年来,每到中小学招生阶段,家长焦虑重重,上下奔走,费尽心思,请托打点,要把孩子送进“好学校”;重点学校的领导,疲于应付,心力交瘁,还引起家长意见纷纷。有些地方和学校采取过抽签、摇号之类的办法,以示公正公平,但毕竟是治标之策,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年复一年,择校之风丝毫不见减弱。
问题的症结出在教育资源配置的失衡上。这些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可免试就近入学,农村全面实现免费义务教育,建立健全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等等。但就局部来讲,各地在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均衡共享上,还存在很大差距。在“知识改变命运”观念根深蒂固的今天,对于家长而言,这是一种最现实最直接最具体的利益攸关,于是用“择校”这个无声的语言来呼唤教育公平。
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决定国运兴衰,关乎社会和谐。教育制度的选择和设计需要以公平正义为基础,要求体现平等的基本人权。也就是说,要切实保证教育资源、教育机会、教育行为的分配和指向的公平正义性。这不仅是党和国家教育“为人民服务”方针的根本要求,也是教育制度道德性的体现,是教育制度和教育行为的伦理底线。因此,党的十七大把教育列为民生之首,把教育公平作为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无论从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看,还是从教育的公共属性看,教育要把公平放在首位,保障每个人平等地享受教育资源的机会和权利。特别要关注社会困难群体,使他们通过教育,拓展发展空间,增加发展的机会,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观念的滞后,以及制度的缺失,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和资源享受的不公平仍然是一个突出问题。学校还有重点非重点之分,优质资源集中于少数“重点”、“名校”,资源的均衡化不仅无多进展,有的地方甚至负向循环,“重点”越来越重,“非重点”越来越弱,“重点”越来越受追捧,“非重点”越来越受冷落,甚至被边缘化。强势阶层可以花钱购买优质教育产品,困难群体只能望“优”兴叹。
显然,实施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得益的是广大百姓,但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以升学率为特征的“教育GDP”。需要弄清楚的是,我们的教育究竟需要什么,追求什么?从教育的根本目标讲,衡量一个地区教育工作的绩效,第一位的,也是最根本的,必须以受教育者是否能平等地享受基本权利为价值评判的准则。坚持了这样的准则,才能一手抓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大,一手致力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像泰兴那样,让薄弱学校实现规范化建设,提升其办学水平,让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校在办学条件上实现基本均衡,即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拨付标准基本统一,校际教师工资待遇标准基本统一,各学校教育设备配置标准基本统一。泰兴已跨出了可喜的一步,其他地方将如何动作?社会期待着“择校”现象成为历史,教育公平成为和谐社会的重要元素。(作者:施亚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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