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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 形成合力
发布日期:2011-10-31 14: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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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系列谈之五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汇聚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共同推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发挥好各级党委的责任主体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工作总体规划,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工作部署、落实和检查。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发挥好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关键是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按照《工作规划》的总体要求和任务分解,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分工,提出有效措施,切实完成好所承担的各项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沟通联系、工作衔接、业务互助、案件协查等,推动形成联系紧密、协调运转、配合有力、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
  发挥好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门机关的作用,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的分解和实施,加强组织协调、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证。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抓的工作,要毫不放松,牢牢抓在手上,切实做到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抓的工作,要认真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同时注意调动其他部门积极性,共同完成好任务。对于其他部门牵头的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指导、协调、检查和服务,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完成好任务。
  发挥好人民群众参与的重要作用。要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期待,进一步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渠道,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全社会积极支持、大力参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增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要尊重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积极鼓励、支持基层和群众的创新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和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有益做法和新鲜经验,形成规律性认识,作出理论概括,指导面上工作,不断从人民群众的丰富实践和发展要求中获得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动力源泉。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政治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不断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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