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日报》2011年3月23日第4版 http://xh.xhby.net/newxh/html/2011-03/24/content_341067.htm
泰州市把对市区改善民生10大工程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去年初,市纪委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市区改善民生10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效能监察的意见》,明确了效能监察的目标、重点、方法和具体要求,通过落实责任,突出对民生10大工程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挂钩联系到10大民生工程,牵头开展督查,督促各责任单位强化责任意识,保证工程质量、资金安全,严格按序时进度推进工作。将10大民生工程的项目名称、建设主体、责任主体、建设内容、建设目标和序时进度及监察工作重点、采取措施等在市纪委网站等媒体上公开,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每月由委局领导带队,专业技术人员、新闻媒体记者参与,通过查资料、看档案,明查暗访,巡查10大民生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规范建设程序,帮助解决10大民生工程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选择公交服务、救助扶贫、改善市民居住环境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实事项目,进行跟踪督办,开展民主评议,定向征询受益群众意见,组织群众代表测评。着力查处10大民生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履行法定程序、未经批准擅自降低建设标准等问题。同时,进一步拓宽投诉渠道,对群众的投诉举报,坚持有诉必查、快查快办,督促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市纪委执法室、宣教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