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细化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工程项目监管,沈高镇在工程项目管理中,推行工程“交叉”监管,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实行评委“交叉”管理。工程项目开标前,打破传统模式,由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从评委信息库中随机抽取评委,并将评委分组负责招投标中的评标和工程下浮点确定等具体事项。二是实行职能“交叉”管理。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投标组、工程监理组、验收结算组,明确各自职责和工作要求,实行工程建设管办分离、监管分离、验办分离。三是实行人员“交叉”管理。出台工程项目管理意见,制定工程管理人员专项考核办法,对考核不合格的,明确脱离工程管理岗位,对考核合格的,加大考核兑现奖励力度;对工程管理岗位实行动态管理,推行一年一轮岗。该镇自实行“交叉”监管以来,新开工12个小型工程项目,查处问题10多个,追究2名相关人员责任。(党廉室 姜堰沈高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