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责任明确化。与各单位签订责任状,明确各科所队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明确各单位指导员为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二是管理层级化。将各单位民警、职工和交通协管员全部纳入分层服务管理体系,中队领导分别挂钩民警,民警分别挂钩协管员。三是督查常态化。领导按照查勤值日表,轮流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督查,并按照大队绩效考核办法加扣分。四是考核具体化。凡查实的投诉、信访件、网络舆情,以及发现的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纪律条令的现象,单位或民警、协管员有过错的,除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处理责任人外,在大队范围内一事一通报,并按照绩效考核办法扣分。五是监管科技化。推广使用指纹考勤仪,实现人员考勤自动化、网络化,实时掌握队伍动态。通过安装内部监控,有效实施内部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六是典型星级化。大队及各单位以“典型引路”带动“创先争优”,开展评优评星活动,推出每月一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