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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名县(处)级干部被立案查处
发布日期:2010-01-28 10: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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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全市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会议昨天召开,总结200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全市案件检查工作任务。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国华参加会议并讲话。
    200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年初全市案件检查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把案件检查工作放在反腐倡廉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创新机制,量质并举、稳步推进,案件检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200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2616件(次),初步核实线索876件,立案806件,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7人,乡(科)级干部58人;查处经济案件417件,占立案总数的51.74%,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8件;结案805件,结案率99.88%;处分违纪党员干部76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9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8亿元。

    陈国华不仅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去年查案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还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新年里要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的部署,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陈国华强调,各级纪委领导要克服重办案轻管理的思想,切实加强对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定期研究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经常听取汇报,为开展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有条件的市(区)纪委要设立专门的案管机构,不具备条件的要明确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部门,配备专门人员,切实履行案件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提高依法文明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



(兴化市纪委监察局发言)

(姜堰市纪委监察局发言)



(泰兴市纪委监察局发言)



(靖江市纪委监察局发言)



(海陵区纪委监察局发言)



(高港区纪委监察局发言)



(市公安局纪委发言)

    各市(区)纪委、监察局和市公安局纪委等7家单位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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