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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厅字[2008]20号)和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关于开展清理规范党群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工作方案》要求,日前,我市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发出通知,在我市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党群系统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清理出的逐项进行研究审核,提出撤销或保留的意见,按照要求准确规范填报相关表格,于2月20日前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径送市纪委纠风室,市政府主楼233室。电话:86886333。电子邮箱:tzjf6886333@163.com)。
上报电子表格式样下载:
1.《省(区、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统计表》;
2.《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拟保留项目)》;
3.《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拟撤销项目)》;
4.《填表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