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7月以来,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启动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卤汀河拓浚工程、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等重点工程的专项效能监察,同时对交通、水利等重点领域23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集中排查,对发现的20多个问题及时下发通知,要求责任到人,限期整改。“政府投资工程资金投入大,社会关注度高,是腐败的多发易发领域,我们要通过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督管理,努力做到干部勤廉、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唐小英说。
构建“1+16”监管体系
2010年2月,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参与,抽调业务人员,历时半年时间,五易其稿,出台了“1+16”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制度体系。
政府投资项目“1+16”监管制度体系,以《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龙头,16个具体管理制度相配套,覆盖了项目储备、专家论证、招标投标、资金拨付、项目审计、竣工验收、投资评估等工程建设全过程。
市发改委制定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管理办法》等八个工作制度,市住建局制定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制度,市财政局制定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等制度,市监察局制定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其中不少制度属全省首创。“这一系列制度的建立,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也有利于我们整合力量,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缪云忠说。
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150余起
根据中央和省统一部署,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县级投资500万元以上、市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过一年多的专项治理,全市共排查建设工程项目920多个,排查发现了一批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200多人次进行了批评教育,责成项目单位作出检查76份,补交各项规费1360多万元,行政处罚210多万元。今年,我市又组织开展了对包括交通、水利等重点部门项目在内的160多个项目的滚动排查。“凡查出的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专人负责;对于已经造成既成事实、无法实质性纠正的问题,则以行政处罚为主,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市监察局副局长刘青萍说。
我市在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各部门中全面推行廉政风险排查制度,市发改、住建等12个部门共排查廉政风险点86个,分别制定了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和监督措施296条。
市纪委会同市检察、公安等部门加大工程建设领域案件查处力度,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重点人员进行梳理和排查,注意从中发现官商勾结、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问题。
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全市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150余起,涉及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30多人,挽回经济损失3800多万元。
网上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
一个工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要经过多个环节、多个部门。项目运行到哪里,审批是否合规、有无超过时限,只要轻轻一点鼠标,监督人员通过网上权力运行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就能够一目了然。
近年来,我市积极运用内网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和外网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督管理。
对于项目具体审批情况,工程建设各主管部门都通过本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如果想知道某个政府投资工程的规划、招投标、工程建设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