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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秦时代,今泰州即称海阳。汉武帝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前置海陵县,东晋设海陵郡,海陵时与金陵(南京)、广陵(扬州)、兰陵(常州)齐名华夏。南唐建州,取“国泰民安”之义,因名“泰州”,沿袭至今。宋熙宁五年(1072年),泰州属淮南东路。元初领海陵、如皋两县,隶扬州路。明洪武初,省海陵县入泰州,领如皋县,属扬州府。清雍正三年(1725年),如皋归属通州,泰州遂为散州。民国元年(1912年)废州为县,泰州改称泰县。民国38年(1949年)1月21日,泰州城区解放,次日划城区设置泰州市,乡村设置泰县。同年4月21日,苏北行政公署成立,行署驻泰州,下辖泰州、扬州、盐城、淮阴、南通5个行政区,41个县(市)。同年5月1日,原华中第一行政区改称苏北泰州行政区。泰州行政区辖泰州市、泰兴县、靖江县、泰县、海安县、如皋县、东台县、台北县等县(市)。1950年1月,泰州行政区与扬州行政区合并为泰州行政区,地专机关驻泰州,下辖泰州市、扬州市、泰县、泰兴县、靖江县、江都县、兴化县、高邮县、宝应县、仪征县、六合县(1953年1月1日又从皖北滁县地区划进江浦县)等县(市),后扬州市直属苏北行政区。1953年2月,苏北泰州专署改名为江苏省扬州行政公署(行署机关迁扬州)。1950年5月至10月、1959年1月至1962年5月,泰州市与泰县几度划并。1996年8月,撤销县级泰州市,设立地级泰州市,辖海陵区、泰兴市、姜堰市、靖江市、兴化市。1997年4月设高港区。
境内各辖地大多历史悠久,汉置海陵县,五代设泰兴、兴化县,明置靖江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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