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摩托车、电动车“骑手”也得下“禁酒令”
文/韩世凯
5月16日的《泰州晚报》载文说:全市每年新增残疾人2000人,有8成是交通事故和生产事故造成的。这种“新增”数目实在让人揪心,它不仅是家庭的痛楚,也是社会的负担。
“新增”的数目虽然多,但对象基本上没变。交通上以摩托车、电动车“骑手”为主。平常这些“骑手”相对于汽车来说虽然处于弱势,但他们离开了汽车就十分的强势了。虽然目前国家对汽车驾驶人员下达了强制性的酒后禁驾令,但对摩托车和电动车“骑手”还处于比较“宽容”的状态。摩托车、电动车“骑手”们有持无恐,不乏饮酒驾之,酗酒驾之、醉酒驾之。由于酒精的作用,他们驾驶的动作往往“失真”。他们有时被车闯,有时闯人、闯车,甚至自己闯树、闯墙,等等,洋相百出,伤人伤己,害人害己。
残疾人数量“新增“不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一种社会现象,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遏制。笔者认为:要减少残疾人数“新增”势头,必须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员的禁酒抓起。交警部门应该象抓汽车驾驶员酒后驾车一样抓摩托车、电动车“骑手”酒后驾车。不过,这自然会增加交警部门的许多工作量。但这是对社会实实在在的贡献,也是社会、家庭拥护和期盼的。
可以想见,对摩托车、电动车“骑手”下“禁酒令”,他们的“酒量”下去了,残疾人的“新增”的势头必然会跟着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