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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摩托车、电动车“骑手”也得下“禁酒令”
[ 2010-5-17 17:06:00 | By: 韩世凯 ]
 

对摩托车、电动车“骑手”也得下“禁酒令”

 

/韩世凯

 

 

516日的《泰州晚报》载文说:全市每年新增残疾人2000人,有8成是交通事故和生产事故造成的。这种“新增”数目实在让人揪心,它不仅是家庭的痛楚,也是社会的负担。

“新增”的数目虽然多,但对象基本上没变。交通上以摩托车、电动车“骑手”为主。平常这些“骑手”相对于汽车来说虽然处于弱势,但他们离开了汽车就十分的强势了。虽然目前国家对汽车驾驶人员下达了强制性的酒后禁驾令,但对摩托车和电动车“骑手”还处于比较“宽容”的状态。摩托车、电动车“骑手”们有持无恐,不乏饮酒驾之,酗酒驾之、醉酒驾之。由于酒精的作用,他们驾驶的动作往往“失真”。他们有时被车闯,有时闯人、闯车,甚至自己闯树、闯墙,等等,洋相百出,伤人伤己,害人害己。

残疾人数量“新增“不是大家都愿意看到的一种社会现象,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遏制。笔者认为:要减少残疾人数“新增”势头,必须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员的禁酒抓起。交警部门应该象抓汽车驾驶员酒后驾车一样抓摩托车、电动车“骑手”酒后驾车。不过,这自然会增加交警部门的许多工作量。但这是对社会实实在在的贡献,也是社会、家庭拥护和期盼的。

可以想见,对摩托车、电动车“骑手”下“禁酒令”,他们的“酒量”下去了,残疾人的“新增”的势头必然会跟着下去。

 

 

 
 
Re:对摩托车、电动车“骑手”也得下“禁酒令”
[ 2010-5-26 14:01:00 | By: 郑和 ]
 
郑和有关于进一步重申“禁酒令”规定的通知,第四条处罚规定的第3点是这样讲的:“因酒后驾车造成后果的,后果自负,并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这里没有明确什么车,就是说明了凡是车的都包括在内(机动车,电瓶车,甚至自行车)。关键的不是下不下禁酒令的问题,而是人的道德意识和安全意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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